# 區塊鏈的兩種文化:計算與投機區塊鏈技術引發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一種是將區塊鏈視爲構建新型網路的方式,我們可以稱之爲計算機文化,它關注區塊鏈如何推動新的計算範式。另一種則主要對投機和獲利感興趣,將區塊鏈僅僅看作創造新交易代幣的工具。這種文化更像是一個賭場,本質上是關於博彩。媒體報道往往加劇了人們對這兩種文化的混淆。賺錢和虧損的故事總是戲劇性強、易於理解且引人注目。相比之下,技術進步的報道則往往較爲微妙、緩慢,需要一定的歷史背景才能理解。投機文化存在明顯問題。一個極端例子是某已倒閉的離岸交易所,其影響是災難性的。它將代幣從上下文中剝離,用市場營銷語言包裝,並鼓勵投機行爲。盡管負責任的交易所確實提供有價值的服務,如托管、質押和市場流動性,但魯莽的交易所則鼓勵不良行爲,甚至濫用用戶資產。最壞的情況下,它們可能完全是龐氏騙局。值得慶幸的是,監管機構和區塊鏈開發者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證券法試圖消除公開交易證券相關的信息不對稱,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參與者對管理團隊的依賴。同樣,區塊鏈開發者也致力於消除經濟和治理權力的集中化,減少用戶對其他網路參與者的信任需求。目前,美國證券市場的主要監管機構對區塊鏈行業的指導仍不明確。雖然對一些代幣交易提起了執法行動,但未能清晰闡明判斷標準。將互聯網前時代的法律先例應用於現代網路的做法,既爲不良行爲者提供了可乘之機,也爲不遵守美國規則的海外公司創造了優勢。如今,情況復雜到連監管機構內部對如何劃定界限都難以達成一致。# 所有權與市場的不可分割性一些政策制定者提出的規則實際上可能會禁止代幣,這意味着其所有實際用途也將被禁止,甚至包括區塊鏈本身。如果代幣純粹是爲了投機,這些提議或許合理。然而,投機只是代幣真正目的的附屬效應,代幣本質上是讓社區擁有網路的必要工具。由於代幣可以像所有可擁有的物品一樣被交易,人們很容易將它們僅僅視爲金融資產。但設計良好的代幣具有特定用途,包括作爲激勵網路發展和驅動虛擬經濟的原生貨幣。代幣不是區塊鏈網路的附屬品,而是其核心特徵。沒有讓人們擁有社區和網路所有權的方式,就無法談及社區和網路所有權。有人提出是否可以通過法律或技術手段使代幣無法交易,以獲得區塊鏈的好處同時消除投機風險。但是,如果剝奪了購買或出售某物的能力,實際上就等於剝奪了所有權。即使是無形資產,如版權和知識產權,也可以由所有者自由買賣。沒有交易就意味着沒有所有權,兩者不可分割。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是,是否存在一種混合方法,既能控制投機文化,又能允許技術創新。一種建議是在新的區塊鏈網路首次推出後的一段時間內或達到特定裏程碑前,禁止代幣轉售。代幣仍可作爲發展網路的激勵措施,但持有者可能需要等待幾年或直到網路達到某個閾值才能解除交易限制。時間限制可能是一種有效方式,使人們的激勵與更廣泛的社會利益保持一致。回顧許多技術經歷的炒作週期,早期炒作後往往是崩潰,然後是"生產力停滯"。相比之下,長期限制迫使代幣持有者經受住炒作及其後果,通過促進實質性增長來實現價值。這個行業確實需要進一步監管,但重點應放在實現政策目標上,如懲治不良行爲、保護消費者、提供穩定市場和鼓勵負責任的創新。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爲區塊鏈網路是目前已知唯一可能重建開放、民主互聯網的技術。# 有限責任公司:監管成功案例歷史表明,明智的監管可以加速創新。直到19世紀中葉,主導的公司結構仍是合夥企業,所有股東都對公司行爲承擔全部責任。這種結構使得公司難以籌集資金,限制了經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早在19世紀初就存在,但很少見。成立這種公司需要特別立法,因此大多數商業企業都是由親密夥伴組成的小團隊。19世紀30年代的鐵路繁榮和隨後的工業化改變了這一局面。鐵路和重工業需要大量前期資金,超出了小團隊的能力範圍。這催生了對新的、更廣泛資本來源的需求,以資助世界經濟的轉型。這一變革引發了爭議。立法者面臨將有限責任作爲新的公司標準的壓力,而懷疑者認爲這會鼓勵魯莽行爲,將風險從股東轉移到客戶和整個社會。最終,各方達成了平衡,制定了法律框架,使有限責任成爲新常態。這催生了股票和債券的公共資本市場,以及隨後的財富創造和技術奇跡。這是技術創新推動監管變革的實用主義表現。# 區塊鏈的未來之路經濟參與的歷史是技術和法律進步相互作用、逐步融合的過程。從合夥企業的少數所有者,到有限責任公司擴大的所有權範圍,再到現代上市公司擁有數百萬股東,區塊鏈網路通過各種機制進一步擴大了這一規模。未來的網路可能會有數十億所有者。正如工業時代的企業有新的組織需求,今天網路時代的企業也是如此。將舊的法律結構強加於新的網路結構上,造成了許多問題,如從吸引用戶模式不可避免地轉向榨取模式,並將大量貢獻者排除在網路之外。世界需要新的、數字原生的方式讓人們進行協調、合作和競爭。區塊鏈爲網路提供了合理的組織結構,代幣則是自然的資產類別。政策制定者和行業領導者可以共同努力,爲區塊鏈網路找到適當的監管框架,就像他們的先輩爲有限責任公司所做的那樣。這些規則應該允許和鼓勵去中心化,而不是像傳統公司實體那樣默認爲集中化。有很多方法可以控制投機文化,同時鼓勵技術創新文化的發展。希望明智的監管機構能夠鼓勵創新,讓創始人專注於他們最擅長的事情:構建未來。
區塊鏈兩種文化:計算創新與投機困境
區塊鏈的兩種文化:計算與投機
區塊鏈技術引發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一種是將區塊鏈視爲構建新型網路的方式,我們可以稱之爲計算機文化,它關注區塊鏈如何推動新的計算範式。另一種則主要對投機和獲利感興趣,將區塊鏈僅僅看作創造新交易代幣的工具。這種文化更像是一個賭場,本質上是關於博彩。
媒體報道往往加劇了人們對這兩種文化的混淆。賺錢和虧損的故事總是戲劇性強、易於理解且引人注目。相比之下,技術進步的報道則往往較爲微妙、緩慢,需要一定的歷史背景才能理解。
投機文化存在明顯問題。一個極端例子是某已倒閉的離岸交易所,其影響是災難性的。它將代幣從上下文中剝離,用市場營銷語言包裝,並鼓勵投機行爲。盡管負責任的交易所確實提供有價值的服務,如托管、質押和市場流動性,但魯莽的交易所則鼓勵不良行爲,甚至濫用用戶資產。最壞的情況下,它們可能完全是龐氏騙局。
值得慶幸的是,監管機構和區塊鏈開發者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證券法試圖消除公開交易證券相關的信息不對稱,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參與者對管理團隊的依賴。同樣,區塊鏈開發者也致力於消除經濟和治理權力的集中化,減少用戶對其他網路參與者的信任需求。
目前,美國證券市場的主要監管機構對區塊鏈行業的指導仍不明確。雖然對一些代幣交易提起了執法行動,但未能清晰闡明判斷標準。將互聯網前時代的法律先例應用於現代網路的做法,既爲不良行爲者提供了可乘之機,也爲不遵守美國規則的海外公司創造了優勢。如今,情況復雜到連監管機構內部對如何劃定界限都難以達成一致。
所有權與市場的不可分割性
一些政策制定者提出的規則實際上可能會禁止代幣,這意味着其所有實際用途也將被禁止,甚至包括區塊鏈本身。如果代幣純粹是爲了投機,這些提議或許合理。然而,投機只是代幣真正目的的附屬效應,代幣本質上是讓社區擁有網路的必要工具。
由於代幣可以像所有可擁有的物品一樣被交易,人們很容易將它們僅僅視爲金融資產。但設計良好的代幣具有特定用途,包括作爲激勵網路發展和驅動虛擬經濟的原生貨幣。代幣不是區塊鏈網路的附屬品,而是其核心特徵。沒有讓人們擁有社區和網路所有權的方式,就無法談及社區和網路所有權。
有人提出是否可以通過法律或技術手段使代幣無法交易,以獲得區塊鏈的好處同時消除投機風險。但是,如果剝奪了購買或出售某物的能力,實際上就等於剝奪了所有權。即使是無形資產,如版權和知識產權,也可以由所有者自由買賣。沒有交易就意味着沒有所有權,兩者不可分割。
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是,是否存在一種混合方法,既能控制投機文化,又能允許技術創新。一種建議是在新的區塊鏈網路首次推出後的一段時間內或達到特定裏程碑前,禁止代幣轉售。代幣仍可作爲發展網路的激勵措施,但持有者可能需要等待幾年或直到網路達到某個閾值才能解除交易限制。
時間限制可能是一種有效方式,使人們的激勵與更廣泛的社會利益保持一致。回顧許多技術經歷的炒作週期,早期炒作後往往是崩潰,然後是"生產力停滯"。相比之下,長期限制迫使代幣持有者經受住炒作及其後果,通過促進實質性增長來實現價值。
這個行業確實需要進一步監管,但重點應放在實現政策目標上,如懲治不良行爲、保護消費者、提供穩定市場和鼓勵負責任的創新。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爲區塊鏈網路是目前已知唯一可能重建開放、民主互聯網的技術。
有限責任公司:監管成功案例
歷史表明,明智的監管可以加速創新。直到19世紀中葉,主導的公司結構仍是合夥企業,所有股東都對公司行爲承擔全部責任。這種結構使得公司難以籌集資金,限制了經濟發展。
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早在19世紀初就存在,但很少見。成立這種公司需要特別立法,因此大多數商業企業都是由親密夥伴組成的小團隊。
19世紀30年代的鐵路繁榮和隨後的工業化改變了這一局面。鐵路和重工業需要大量前期資金,超出了小團隊的能力範圍。這催生了對新的、更廣泛資本來源的需求,以資助世界經濟的轉型。
這一變革引發了爭議。立法者面臨將有限責任作爲新的公司標準的壓力,而懷疑者認爲這會鼓勵魯莽行爲,將風險從股東轉移到客戶和整個社會。
最終,各方達成了平衡,制定了法律框架,使有限責任成爲新常態。這催生了股票和債券的公共資本市場,以及隨後的財富創造和技術奇跡。這是技術創新推動監管變革的實用主義表現。
區塊鏈的未來之路
經濟參與的歷史是技術和法律進步相互作用、逐步融合的過程。從合夥企業的少數所有者,到有限責任公司擴大的所有權範圍,再到現代上市公司擁有數百萬股東,區塊鏈網路通過各種機制進一步擴大了這一規模。未來的網路可能會有數十億所有者。
正如工業時代的企業有新的組織需求,今天網路時代的企業也是如此。將舊的法律結構強加於新的網路結構上,造成了許多問題,如從吸引用戶模式不可避免地轉向榨取模式,並將大量貢獻者排除在網路之外。世界需要新的、數字原生的方式讓人們進行協調、合作和競爭。
區塊鏈爲網路提供了合理的組織結構,代幣則是自然的資產類別。政策制定者和行業領導者可以共同努力,爲區塊鏈網路找到適當的監管框架,就像他們的先輩爲有限責任公司所做的那樣。這些規則應該允許和鼓勵去中心化,而不是像傳統公司實體那樣默認爲集中化。有很多方法可以控制投機文化,同時鼓勵技術創新文化的發展。希望明智的監管機構能夠鼓勵創新,讓創始人專注於他們最擅長的事情:構建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