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管Web3應用而非協議:實踐應用在本系列的第四部分中,我們將展示如何將該框架應用於假設的市場結構監管。我們首先定義監管範圍,然後解釋不同規則和要求如何適用於Web3領域的各類參與者和應用。這一分析表明,爲什麼最嚴格的監管要求應適用於對用戶風險最大的應用,而對風險最小的應用則監管較少。這種基於風險的方法既確保了消費者保護,又保護了創新。雖然本文討論的監管示例側重於加密金融用例,但該分析框架未來可用於適當定制各種Web3監管,包括社交媒體、零工經濟和內容創作等應用的監管。## 定義《條例》我們首先定義了將應用該框架的假設法規,並評估是否應納入《銀行保密法》(BSA)要求。### 市場結構監管我們假設新的市場結構法包括一個基準要求,即任何直接促進數字資產交易的交易設施都必須遵守一個或多個新的實施法規的註冊要求。該法律還包括某些合規義務,涉及:1. 客戶資產的保管2. 交易資產的上市規則 3. 交易活動的記錄保留4. 交易處理指南5. 利益衝突6. 運營和安全風險的系統保障7. 報告要求8. 財務資源的最低限額9. 風險披露10. 代碼審計我們將這個假設的法規稱爲《條例》。### 銀行保密法考慮到以下原因,我們沒有在《條例》或分析中納入任何與《銀行保密法》有關的要求:1. BSA的政策目標可以通過現有的法幣出入金監管實現2. 對去中心化交易所應用增加KYC要求可能會破壞《條例》的政策目標3. BSA義務的成本可能會阻礙創新 4. KYC要求可能會破壞區塊鏈技術的金融包容性優勢## 應用《條例》現在我們將展示《條例》在實踐中的應用,包括不同特點的應用程序,從中心化交易所到簡單的區塊瀏覽器。### 中心化交易所《條例》的註冊要求和持續合規義務應全面適用於經營專有交易設施的企業。### 去中心化交易所《條例》不應也不可能直接適用於任何Web3協議。協議必須保持開源、去中心化、自治、標準化、抗審查和無許可。### 去中心化交易所應用程序 我們可以將其分爲四類:1. 成熟的營利性應用程序: - 須遵守《條例》的註冊要求,不包括保管要求,但包括代碼審計2. 新生的營利性應用程序: - 可能免於註冊要求,但須遵守前期或持續的披露和代碼審計要求3. 專門用於促進交易的非營利性應用程序: - 可能免於註冊要求,但要遵守前期或持續的披露和代碼審計要求4. 非專門用於促進交易的非營利性應用程序: - 被排除在《條例》的所有要求之外### 去中心化交易所DAODEX的DAO可能需要接受某些額外的保障措施,包括不允許從不合規的應用程序發起的交易中收取佣金。### 去中心化交易所開發者不應該對開發或發布軟件的個人或企業進行直接監管。## 結論對Web3的有效監管必須從建立明確的政策目標開始,並根據應用程序的特點動態加權這些目標。需要採取措施減少非法活動風險,同時也要採取保障措施確保DAO不被用作漏洞。最終,適當的監管可以釋放Web3技術的潛力,爲互聯網增加許多新的本地功能。
Web3監管新思路:聚焦應用而非協議 保護創新與用戶
監管Web3應用而非協議:實踐應用
在本系列的第四部分中,我們將展示如何將該框架應用於假設的市場結構監管。我們首先定義監管範圍,然後解釋不同規則和要求如何適用於Web3領域的各類參與者和應用。這一分析表明,爲什麼最嚴格的監管要求應適用於對用戶風險最大的應用,而對風險最小的應用則監管較少。這種基於風險的方法既確保了消費者保護,又保護了創新。
雖然本文討論的監管示例側重於加密金融用例,但該分析框架未來可用於適當定制各種Web3監管,包括社交媒體、零工經濟和內容創作等應用的監管。
定義《條例》
我們首先定義了將應用該框架的假設法規,並評估是否應納入《銀行保密法》(BSA)要求。
市場結構監管
我們假設新的市場結構法包括一個基準要求,即任何直接促進數字資產交易的交易設施都必須遵守一個或多個新的實施法規的註冊要求。該法律還包括某些合規義務,涉及:
我們將這個假設的法規稱爲《條例》。
銀行保密法
考慮到以下原因,我們沒有在《條例》或分析中納入任何與《銀行保密法》有關的要求:
應用《條例》
現在我們將展示《條例》在實踐中的應用,包括不同特點的應用程序,從中心化交易所到簡單的區塊瀏覽器。
中心化交易所
《條例》的註冊要求和持續合規義務應全面適用於經營專有交易設施的企業。
去中心化交易所
《條例》不應也不可能直接適用於任何Web3協議。協議必須保持開源、去中心化、自治、標準化、抗審查和無許可。
去中心化交易所應用程序
我們可以將其分爲四類:
成熟的營利性應用程序:
新生的營利性應用程序:
專門用於促進交易的非營利性應用程序:
非專門用於促進交易的非營利性應用程序:
去中心化交易所DAO
DEX的DAO可能需要接受某些額外的保障措施,包括不允許從不合規的應用程序發起的交易中收取佣金。
去中心化交易所開發者
不應該對開發或發布軟件的個人或企業進行直接監管。
結論
對Web3的有效監管必須從建立明確的政策目標開始,並根據應用程序的特點動態加權這些目標。需要採取措施減少非法活動風險,同時也要採取保障措施確保DAO不被用作漏洞。最終,適當的監管可以釋放Web3技術的潛力,爲互聯網增加許多新的本地功能。